关于公布建制实验室和制定实验室分类建设标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0-28 阅读次数:983次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设置管理办法》(鲁理工大办法〔2018〕12号)的相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学校研究,确定设置机械基础实验中心等67个建制实验室,现将建制实验室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建设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学校开展各类实验室建设标准制定和实验室基本状况调查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实验室建设标准

各学院(单位)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分类建设与考核评价指导性意见(试行)》(附件2)制定所属各学校规划建设实验室(基础教学实验室和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标准。

二、实验室基本状况调查

为更好了解实验室建设现状、做好实验室建设规划,为实验室布局调整和建设仪器设备项目库提供基础数据,现对学院(单位)所属学校规划建设实验室基本状况进行调查,填写《实验室基本状况调查表》(附件3)。

三、制定、修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各学院(单位)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结合本学院(单位)实验室实际,制定或修订学院(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请各学院(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各实验室建设标准、《实验室基本状况调查表》以及学院(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等材料的文字版、电子版交实验管理中心。

联系人:宋亦刚          邮箱:lab@sdut.edu.cn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设置一览表.xls

2.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分类建设与考核评价指导性意见.doc

3.实验室基本状况调查表.xlsx

 

                              实验管理中心

                                   2019年8月27日